(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馮明茗)近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曹庵人民法庭通過“背對背”調解方式,經4小時耐心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朋友間合伙經營引發的糾紛案。承辦法官不懈努力,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實現“糾紛化解+友情修復”雙贏效果,生動詮釋了司法為民的溫度與智慧。
原告胡某與被告時某、楊某三人是多年好友,三人于2023年共同投資經營一家水泥銷售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三人因財務管理、利潤分配等問題產生矛盾,胡某認為時某在經營中存在不當行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收益分紅。案件受理后,雙方情緒對立,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了解到,雙方曾是關系要好的朋友,且糾紛的根源并非不可調和。為避免雙方直接對抗導致矛盾激化,法官決定采用“背對背”調解方式,采取“三步走”策略:第一步,情感疏解,分別與當事人溝通,引導雙方回顧多年交情,釋放積怨情緒;第二步,法律釋明, 結合類案裁判規則,預判訴訟風險,幫助雙方理性看待糾紛;第三步,利益平衡,綜合考慮原告的實際損失與被告的履行能力,提出“折中式”補償方案。
經過4個小時耐心調解和8輪單獨溝通,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時某一次性支付原告胡某10萬元。簽署協議時,雙方感慨道:“多虧法官不放棄,耐心調解,也解開了我們的心結!
曹庵人民法庭作為基層司法機構,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鄉土社會和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調解不僅實現了“定分止爭”的法治目標,更維系了鄉里鄉親的情感紐帶,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