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柏雪 通訊員 孫思奇)為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和人防工程需要,住宅小區按標準配建停車場(庫)國家早有強制性規定,實際上現在的住宅小區大部分都規劃建設有地面停車位或地下停車庫。車輛有位停放、有序停放本來也是配建車庫車位的初衷,但是當下有的小區車庫被改變使用性質,用做倉儲、開工廠、被出租等各種商用形式屢見不鮮。車庫被挪用,且不說車輛無地可停放讓人糾結,單就從車庫消防設施和小區整體形象來說就已觸及社會安全和文明的底線。
近日,壽縣壽春鎮通淝小區住戶致電市長熱線反映,該小區電動車長期無處停放,且小區內沒有固定的充電設施,而小區早已建成的車庫卻租給他人用作加工廠,希望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市長熱線第一時間將此情況轉交壽縣政府辦理,縣政府隨即派相關部門趕到現場調查核實。經調查,相關部門發現該小區車庫確實被挪作商用,而小區物業也當即下發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撤其出車庫,同時在該車庫劃定區域供電動車停放,并計劃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方便電動車充電。
“車尋庫、庫無車,庫作他用”,這已背離法律的軌道和國家的政策。車庫“被商用”帶來的是消防安全隱患和小區亂象陋習。當前,創建文明城市的沖鋒號再次吹響,“還庫于車”不管有多難都必須依法處理,執法部門要在查明車庫產權、功能性質的基礎上,提高執法力度及處罰力度,強制整改;鶎硬块T要發動廣大群眾和文明督導員,明察暗訪,監督整改,共同發力,才能推動城市精神文明創建和精細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