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的一天,一場特殊的聽證會在市檢察機關舉行。潘集區民營企業負責人黃某在經營過程中,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發后,黃某的公司已全額補齊所有涉案稅款,并繳納了滯納金。檢察機關結合案件的情況,以及當前的形勢政策,決定召開聽證會,對黃某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對黃某不起訴決定體現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也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提高了對政法機關的滿意度。”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繼娟告訴記者。
今年以來,我市檢察機關緊緊圍繞平安淮南建設的總要求,以檢察業務工作為統領,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增進“雙提升”工作質效,統一思想認識,形成齊抓共管“雙提升”工作機制;強化檢察職能,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推動認罪認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陽光檢察”讓群眾感知法治溫暖,促進了民營經濟發展,充分保障了民營企業及人員合法權益。一直以來,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對危害民營企業利益的犯罪行為零容忍、出重拳,精準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對于民營企業犯罪慎重適用限制人身和財產權利的強制措施,從嚴掌握逮捕、起訴標準,堅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建議”,防止出現“查辦一個案件、垮掉一個企業、下崗一批職工”,為民營經濟正常運轉、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開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專項工作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兩級領導班子先后走訪了20余家民營企業,制定了《全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實施方案》、《淮南市檢察機關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意見》,與工商聯會簽了《關于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的意見》,進一步找準工作的著力點、切入點、結合點,在檢察環節全力做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工作。
繼續推進涉非公經濟案件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重點糾正以刑事手段處理經濟糾紛或經營違法行為問題,堅決防止涉民營企業案件在偵查、起訴、審判環節久拖不結,依法甄別糾正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權的冤錯案件。鞏固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及刑事申訴積案專項清理成果,加大現有“積案”的清理力度,推動建立“掛案”清理常態化機制。
市檢察院負責同志告訴記者,“陽光檢察”就是要讓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到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活動中來,切實感受到檢察機關維護公平正義的努力和決心,監督、支持檢察工作,促進司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推動檢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努力以看得見的方式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切切實實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記者 劉銀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