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紀律處分條例》),此條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們知道,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贏得不斷的勝利,靠的是三個法寶,先進的思想和理論、英明領袖的領導以及鐵的紀律。紀律是黨的生命線,《紀律處分條例》實際上就是鐵紀,《紀律處分條例》在黨規中的地位,類似于國法當中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它規定的是幾大紀律的定義,包括違紀行為的歸類以及如何進行處理和申訴程序等。
為了始終堅持嚴的基調,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在全鏈條、全周期、全覆蓋上持續用力,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我們黨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修訂《紀律處分條例》,而本次修訂是促進全黨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行動,是堅持問題導向、用嚴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的現實需要,是總結從嚴管黨治黨經驗、實現與時俱進的實踐要求。
一是促進全黨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必然要求
“兩個確立”是黨戰勝一切艱難險阻、應對一切不確定性的最大確定性、最大底氣和最大保證。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必須以嚴明紀律作保障。
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一共158條,內容中方方面面都體現了堅決維護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
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于“三個務必”的要求,在第二條指導思想當中寫入了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在第三條總體要求當中增寫堅定初心使命、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包括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高度重視與強調等內容,引導黨員、干部增強紀律自覺。這些都充分地體現出《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要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行動
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特別強調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堅持將習近平總書記相關的重要論述轉化為紀律要求,用貫穿黨的創新理論的立場觀點方法引領紀律建設工作,為一刻不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要論述和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紀律處分條例》在總則第二條指導思想當中,增寫了堅持自我革命、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等內容;在總則第四條工作原則當中增寫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的現實需要
《紀律處分條例》的此次修訂,堅持尊崇和維護黨章、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嚴的基調、堅持科學立規,從黨章的總源頭出發,與時俱進將黨章的要求具體化為紀律規定。
在黨的各項紀律當中,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嚴明政治紀律。在政治紀律部分,完善了保障黨中央政令暢通的紀律條款,增加了對不顧黨和國家大局、搞部門或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的處分規定,將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行為,由違反工作紀律調整為違反政治紀律。
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于“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充實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處分規定,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由違反群眾紀律調整為違反政治紀律。這是一個升格,因為政治紀律是首要的紀律。
同時,充實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處分條款,增加對搞政治攀附、結交政治騙子等行為的處分規定;針對執紀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增寫對私自閱看、瀏覽、收聽有嚴重政治問題報刊、書籍、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網絡資料,情節嚴重行為的處分規定,進一步完善對黨員信仰宗教、個人搞迷信活動行為的處理處分條款。嚴明政治紀律,同時要帶動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四是總結從嚴管黨治黨經驗、實現與時俱進的實踐要求
黨中央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全面從嚴治黨成為新時代黨的建設的鮮明主題,管黨治黨寬松軟的狀況得到根本的扭轉。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有些問題我們還沒有解決,或者說沒有從根本上去解決,仍需要提高警惕,比如說貫徹落實中央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的問題不容忽視,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是依然存在的,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統計造假是時有發生的。
所以當理想信念喪失,把做官謀權作為第一信條,迷戀權力、追逐利益,面對拋出來的誘餌必然會上鉤。一旦被捆綁,輕者自己上當受騙,重者毀壞政治生態、損害黨的事業。這些人不但身敗名裂,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付出了法律的代價,更是污染了一方風氣,危害甚烈。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懲治行賄的法律規范,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要嚴厲打擊那些所謂有背景的政治騙子,警惕政治騙子帶來的惡劣影響。嚴厲打擊各類政治騙子是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任務之一。在完善制度機制的同時,更要加大查處力度,凈化被污染的政治生態,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的機制,用硬制度破除潛規則,徹底鏟除政治騙子的生存空間。
這一次《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堅持靶向施治,聚焦執紀監督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總結實踐經驗,充實細化處分規定,使管黨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切實讓鐵紀長牙發威,讓黨員干部重視警醒。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加強紀律建設只有進行時。只要我們始終保持戰略定力,積極探索創新,不斷用新的認識指導新的實踐,充分發揮紀律建設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治本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就一定能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