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王先生兩個月前從淮南一家汽車專營店買了一輛小轎車,這兩天由于氣溫升高,他便將汽車空調開啟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新買的汽車空調制冷效果不好,有朋友在感受他的汽車空調后告訴他,可能是空調壓縮機的問題。為此,王先生向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咨詢,如果他的新車空調真的如朋友所說有問題,可否享受“三包”待遇?
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帶著王先生咨詢的問題,走訪了安徽志同律師事務所。該所高級律師王永香給出如下解釋:一是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是不包括在汽車三包范圍內的。二是汽車用于出租或者其他運營目的的。三是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四是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五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六是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七是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的。王永香還特別提示王先生,根據以上幾條規定,如果你所購買的新車不是單位或營運車輛,且不是以上條款所規定的問題,理當屬于“三包”范圍,可與汽車專營店就汽車空調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協商,或要求維修,或要求更換。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