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民營醫院的監管
一是在鼓勵社會資本興辦民營醫療機構的同時,衛計、規劃等部門應當嚴把準入關,對新建民營醫院所在區域醫療情況進行充分調研,對確實能夠改善區域醫療環境或填補空白的大力支持,對競爭已十分充分的區域應禁止、推遲或建議遷址。二是衛計、人社、價格等醫療主管部門應加強聯動,建議在衛計部門設立專門的職能管理部門或科室,指導、監督民營醫療機構的管理和運營,針對亂收費、過度醫療等現象及時組織督察,通過抓典型、嚴懲處、及時曝光等方式,整頓我市醫療衛生環境。三是醫保部門應充分擔當自身職責,對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嚴格審查,對確實提高我市醫療服務水平的項目應充分支持,對一些“換湯不換藥”,增加百姓負擔的新增項目嚴格把關,從源頭上予以把控。
加大對民營醫院的支持
一是政府在土地使用、稅收和價格、醫保定點、財政扶持民營機構發展機制、投資獎勵制度等方面出臺對民營醫院扶持政策。二是進一步加快推動我市醫生多點執業,盡快制定本市醫師多點執業的具體實施辦法,促進優勢醫療資源流動合理均勻配置,解決民營醫院的人才問題。三是鼓勵社會資本優先舉辦醫養結合、慢性病康復、老年病醫院等微利服務性項目,從政策層面上明確其公共事業性質和部分福利的雙重屬性,給予其更大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