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養犬管理條例》已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了解《條例》、遵守《條例》,正在市民中形成熱議;守法養犬、文明養犬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
對于城市養犬,市民觀點不一,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犬已經成為現代城市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城市養犬也成為城市發展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
養犬與否,作為個人喜好無可厚非,但必須以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為前提,這本應該是全體市民的共識。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卻骨感:出門遛狗不牽引,狗吠影響鄰居休息、隨地大小便、不依規定期接種疫苗,甚至攻擊人等,養犬不文明現象不一而足。這無疑影響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他人的權益,大家當然就不樂意了。
有市民和業內人士表示,養犬不慎,責任在人,不在犬,而城市“狗患”難治,很關鍵的一個原因是疏于對養犬人的監管和懲戒。如此看來,《淮南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正式實施真的很重要。
《條例》對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我市喜愛養犬的市民可通過關注“淮南日報”微信公眾號搜索閱讀。比如:未辦理養犬登記的,養犬人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個人飼養烈性犬的,責令養犬人在十日內自行處置,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處置,沒收犬只。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驅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嚇、傷害他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養犬人攜帶犬只外出未掛犬牌、未束牽引帶、未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的,責令改正,并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等等。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養犬難題,一方面依靠養犬人自律、文明意識的逐步提高,管好自己的愛犬,不給他人和社會添麻煩。另一方面,由公安、城市管理、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養犬管理機構,包括社區、物業等必須建立協調工作機制,落實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使“狗患”從根源上得以逐步解決。(張昌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