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都在說拒絕浪費,文明用餐,倡導“光盤”行動。然而,對于那些置若罔聞、我行我素者該怎樣處理呢?
據淮河早報、淮南網報道,連日來,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反食品浪費”專項執法檢查,對潘集區一餐飲企業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作出“警告”行政處罰決定。這也是淮南市開出的首張餐飲浪費罰單。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管懲處,鏗鏘有力,推進“光盤”行動不再是雷聲大、雨點小,而是落實舉措、露頭就打,真的該為市市場監管局的做法叫好!當教育勸誡被當做兒戲,或許只有動真的、來硬的,懲罰處理說到做到,讓違規者知道疼了,或許才能觸及內心迫使其改變。
《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餐飲企業要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要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是促使餐飲企業主動加入“光盤”行動,落實主體責任,在源頭上遏制食品浪費、維護糧食安全的有力舉措,所有經營企業都應不折不扣守法照辦。道理跟你說了,法規給你看了,你不遵守,處罰你是依法行事,沒啥冤可喊!
建議下一步,反食品浪費的監管力度繼續加大,不僅從市場經營者入手,也從消費者抓起,對于明知故犯、有意浪費的行為及時監管、有力懲處。倡導餐飲企業在顧客用餐時加以提醒,從節約用餐分量入手改變經營模式的同時,也可以賦予企業機構一柄“尚方寶劍”,對于顧客用餐浪費行為實時取證,予以罰款并上交,同時用罰款金額建立專項基金,對“光盤行動”落實好的餐飲機構和消費者給予鼓勵和獎勵,促使大家加強自律,見賢思齊,厲行節約。
“光盤行動”落實非一日之功,監督懲罰只是治標之策,唯有讓社會全民從內心深處鄙視鋪張浪費,尊崇節約美德,糧食安全方能高枕無憂,生活消費才能文明提質。(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