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楊雪 金奇猷)3月17日上午,被執行人郭某與申請執行人李某相約來到法院,要求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主動履行剩余的5萬元欠款。
李某與郭某曾經系朋友關系,郭某和丈夫王某因為經營需要陸續從李某處借款,2015年經雙方對賬,郭某與王某共向李某借款55萬元,并出具了借條,商定了還款計劃。但郭某與王某并未按照還款計劃的內容償還全部借款,且私下將承諾抵押的房屋進行出售,李某在多次索要欠款無果后起訴至田家庵區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郭某和王某在判決書生效后共同償還李某借款本息34萬余元。
郭某和王某并未按照生效判決的內容履行還款義務,李某遂至田家庵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找到郭某,對其釋法析理,講明利害關系,2021年4月,郭某和李某達成執行和解,約定郭某先償還李某30萬元,并于2022年3月再償還剩余的5萬元。
今年郭某的孩子打算參軍,一直未履行全部還款義務的郭某擔心自己的行為會影響孩子參軍,便主動聯系法院要求履行剩余欠款。至此,該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