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孫鴻)淮南參保人注意了,4月1日起淮南市新冠患者費用報銷有變化。日前,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自本月起,優化調整新冠患者醫保報銷政策,回歸醫療保險基本保障功能,切實減輕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根據新規自2023年4月1日起,參保患者入院或在門診治療新冠病毒感染產生的醫療費用與其他乙類傳染病實施相同的醫保報銷政策;不再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專項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同時,發揮醫療救助作用。充分考慮部分困難群體的費用負擔問題,積極穩妥促進疫情防控的平穩轉段過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仍較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分類救治。
此外,規范藥品使用管理。執行全省統一的基本藥品目錄,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臨時納入國家、安徽省的救治藥品同步調出我市支付范圍。同時,根據疫情發展形勢研判需要,可將國家新冠病毒感染診療方案內未納入醫保目錄的部分新冠治療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