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陳媛媛)買房需貸款,卻發現征信沒通過,該怎么辦?5月11日,田家庵區法院泉山法庭成功調解并審結一起因征信問題無法貸款而引發的退房案件,購房者與開發商在法院的組織下對退房事宜現場協商確認。
本案原告在2021年購買淮南一處商品房,與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由于缺乏經驗,原告沒有在第一時間查詢自己的征信狀況,而是直接簽訂合同、交納首付并提交貸款申請。在交納80多萬購房首付款后,原告發現自己征信存在問題,無法按揭貸款買房。得知消息后,原告立刻聯系開發商,希望能夠退房并返還購房款。因自身原因而提起退房,原告愿意對違約金作出適度讓步,但卻一直未與開發商對還款數額以及方案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僵持不下,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返還購房款并支付逾期返還期間的利息。
在了解到原、被告雙方各自站在自身立場思考,并未充分體諒對方的難處后,法官聯系原、被告分別到庭開展“背對背”調解。從聆聽原告的憤懣與進退兩難入手,法官邊審查購房合同,邊安撫原告焦躁的情緒,從情理到合同條款到法律規定,多角度分析案件中其可能面臨的違約責任。在面對開發商的抱怨與無奈時,法官又從誠信與長久經營入手,對違約金和逾期利息協調處理,最終開發商同意給原告辦理退房手續并制定還款計劃,一起因征信問題引發退房的糾紛成功化解。
銀行按揭貸款買房是目前商品房買賣中主要交易方式之一,但是受買方個人因素以及銀行房貸限制政策的影響,因房貸被拒而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一旦有購房意向,購房者在交納定金前應綜合分析個人情況,比如個人信用、實際經濟情況、長遠還款能力等,同時,購房前應充分了解貸款政策,規避實踐中可能存在的因違約而導致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