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盡監護責任 依法撤銷監護資格
(記者 蘇國義 通訊員 肖啟蒙)父親失蹤,母親不管,今秋,7歲的小女孩君君(化名)終于有了合格的監護人。近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從謝家集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于9月7日審理并當庭宣判了一起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判決撤銷君君父母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其爺爺為監護人,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據法官介紹,君君的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君君由其父陳某撫養,但離婚后陳某不辭而別,將女兒丟給爺爺奶奶撫養。此時,君君的母親已再婚生子,明確表示愿放棄對君君的監護權。
無奈之下,心疼孫女的爺爺奶奶自此承擔起照顧孫女的重擔,這一照顧便是6年。轉眼間,君君到了入學年齡,爺爺擔心孫女因法定監護人等諸多事宜而無法正常入學,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君君父親、母親的監護人資格并指定自己擔任孫女的監護人。
由于案件特殊,謝家集區人民法院收到申請材料后立即開通綠色立案受理通道,并將該案分配給具有辦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相關案件豐富經驗的“三八紅旗手工作室”辦理。謝家集區人民檢察院作為支持起訴人,區婦聯作為共同申請人出席庭審。據悉,該案也是謝家集區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頒布后,審理的首例由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婦聯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撤銷監護權案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君君的父母,系法定監護人,雙方雖已解除婚姻關系,但并不能免除其監護的責任。根據離婚協議,君君父親對君君有撫養義務,但其本人長期失聯,未履行法定撫養監護義務,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君君母親則書面聲明放棄監護資格并建議君君由其爺爺進行撫養。這些行為實質上導致被監護人君君處于法律上無人監管的危困狀態,君君父母已不適合繼續擔任其監護人,遂判決撤銷二人君君監護人資格,指定君君的爺爺為君君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