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趙軍)申請人癱瘓在床,賠償款卻“斷”了,怎么辦?10月9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從田家庵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執行局成功調解一起長達八年的提供勞動者損害糾紛案,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今年9月22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待登記一起2015年提供勞務者損害糾紛一案。申請人的兒子提供線索,該案被執行人尹某原有房屋租金,每月償還部分債務,后房屋拆遷,被執行人以無租金為由怠于履行,申請人癱瘓在床,需常年吃藥康復護理,造成經濟壓力及思想負擔較重,申請法院核實拆遷補償線索。
考慮到本案長期未執行到位且申請執行人長期癱瘓在床,為避免當事人遭受身體的創傷后再次受到精神折磨,執行局迅速組織核查,由于案件涉民生屬性且有財產轉移風險,執行干警當日就立即前往相關部門核查線索,發現被執行人已將拆遷房屋給予其子置換測算,并由其子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執行法官認為就案辦案并不能實質性化解糾紛,且拆遷補償協議尚未審計生效,補償款短期內并不能到位。在經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后,雙方家庭均希望協商處理,徹底解決糾紛。“咱今天嘮嘮家常,換位思考一下,倘若病床上躺的人是自己家里人,又一直沒有拿到賠償款,你會作何感想?”執行干警與被執行人兒子取得聯系,耐心闡明誠信道義,釋明利害關系。
通過多次做被執行人思想工作,釋法明理,其家人與法院聯系,表示愿意籌款代為履行。因申請人癱瘓在床,執行干警多方考慮,決定在申請人家中處理此事為宜,遂約定時間。近日,被執行人家人到申請人家中后,看到申請人癱臥在床,頓生憐憫愧歉之意,執行法官見機釋以誠信法治之“理”,最終雙方當場達成和解,被執行人家人當場支付20萬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