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陳媛媛)購買的商品房延遲交付,開發商卻沒有及時支付違約金,六十余戶業主同時遞交了起訴狀。1月24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從田家庵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通過“訴前調解+普法”的方式,成功化解一批因逾期交房引發的集團訴訟案。
事情追溯到2020年,某公司在淮南開發建設一處樓盤。建設期間,因受疫情、天氣等多種因素影響,開發商未能按期交房,并告知業主預計至2021年底陸續交付,比約定的交房期限延遲了近三個月。2023年底,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被告為同一開發商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近六十余戶業主同時遞交起訴狀,訴求基本一致,均是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閱卷完畢后,承辦法官首先聯系雙方當事人,詳細了解案件背后的具體情況,但業主與開發商激烈辯論,一度讓調解工作陷入困境。
在反復分析逾期交房的原因以及工期開展所遇到的客觀障礙后,審判團隊合力尋找突破方向。一方面,根據不同的逾期原因將案件分類,再逐條計算違約金額。審判團隊并肩發力,按照業主名單逐個電話摸排走訪,從普法宣傳引入,解答業主疑問,結合案件事實從實質性化解矛盾的方向彌合雙方分歧。另一方面,從社會責任與逾期后果的角度繼續做開發商的工作。經過多輪電話溝通與面對面調解,針對不同的案件類型、交房區間、購房款金額等,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協商出同一標準但類別區分的調解方案,并在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框架內進行適度調整。
最終,各方達成合意,當庭簽訂調解協議,開發商在一個月內主動向業主履行了違約金。至此,一批因逾期交房引發的集團訴訟案件成功化解,既維護了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又保證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切實解決了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