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有合理待遇 干好有一定獎勵 離職有一定保障
為加快推進我市村干部激勵保障機制建設,市委組織部專門下發文件,就在職村干部工作報酬、離職村干部生活補貼等問題提出指導意見。根據這個意見,六區一縣全部制定并實施了在職村干部工作報酬和離職村干部生活補貼發放具體辦法。
辦法規定,在職村干部工作報酬分為基本報酬和績效獎金兩部分,村“兩委”正職的基本報酬按不低于當地農村勞動力年收入水平(約為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5倍)確定,其他村干部的基本報酬按正職的70%-80%確定,基本報酬由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和縣區財政承擔,按月打卡發放;績效獎金根據年終考核情況,每年發放一次。此外,有集體經營性收入的,可按村集體經營性年收入增長額的一定比例,年終給予村干部一次性獎勵。同時,各縣區還對離職村干部生活補貼發放對象、條件和標準等作了具體規定。至此,我市村干部實現了在職每月有固定“工資”,年終有績效獎勵,離職有一定保障的目標,必將進一步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促進農村基層和諧。
(通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