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優秀學生不再享有加分投檔政策
4月13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已于日前公布2010年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報辦法及條件,與往年不同,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有所“瘦身”——省級優秀學生不再享有高考加分投檔政策,并且不再享有免試保送高校資格。
2010年高考加分政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限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的考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認可和錄取):少數民族考生(以戶口簿、身份證和縣級以上民族事務委員會開具的證明為準);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多項加分條款的考生,省考試院投檔時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得累加。加分分值在考生成績單上體現。
即日起,符合安徽高考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書、證明等申報材料及復印件到所在中學(報名點)申報政策加分,同時還須認真閱讀并簽訂《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報及誠信承諾書》。
2010年4月19日之前,各中學將《淮南市2010年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統計表》及相關材料上交縣、區招辦,各縣、區招辦整理后于4月20日上午交市招生辦,逾期不予受理。各中學均須張榜公布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從上報政策加分信息開始,一直到8月底。縣、區招辦和各中學負責加強對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資格審查,如有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或偽造證明者,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記者 黃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