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保部門對緊鄰謝三中的一攪拌站和選煤廠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后
兩污染源仍在危害校園環境
早報熱線曾多次報道了一個新建的混凝土攪拌站與淮南市謝家集區謝三中僅一墻之隔,而離學校約100米的地方原來就有一個選煤廠,攪拌站和選煤廠每天產生的噪音和粉塵已經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教學,同時,有關管理部門多次責令兩處污染源限期整改,并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絕不能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
然而,5月21日上午,早報熱線再次接到謝三中教師打來的電話,在電話中該老師告訴記者:“自從早報熱線報道了學校被混凝土攪拌站以及選煤廠嚴重影響的事實,以及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以來,不但選煤廠沒有停止生產,混凝土攪拌站也一刻沒有停工,現在已經投入生產。每當攪拌站生產的時候,由于距離校園只有一墻之隔,校園便被水泥的粉塵籠罩,他擔心這樣長久下去會對孩子的身體造成損害。”該教師還告訴記者:“中考馬上就臨近了,孩子是祖國的希望,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希望熱線繼續對這兩個污染源給予關注,同時希望有關部門盡快給予整改。”
得知這一情況后,記者隨即趕到本報曾經多次跟隨執法部門責令整改的混凝土攪拌站和選煤廠,由于記者到達時已經是中午11點30分左右,選煤廠沒有生產,而距離謝三中一墻之隔的攪拌站已經完全竣工,攪拌站內堆積著大量黃沙和石子,從進料口來看,該攪拌站確實已經生產了混凝土。在采訪中記者還發現,整個攪拌站院內剛修好的水泥地面落了一層厚厚的粉塵。記者隨機采訪了附近的居民,一位學生家長氣憤地告訴記者:“這個攪拌站已經開始生產了,院子里的水泥地面就是攪拌站生產的混凝土澆筑的,現在正在修路,每當攪拌站生產的時候,粉塵飛揚的到處都是,這樣一定會對孩子的呼吸系統產生影響。再說這里道路本來很狹窄,大型的混凝土車只能勉強通過,要是趕在孩子上學放學時會產生很多的安全隱患。”
隨后,記者電話連線了謝家集區環保局,在電話中謝家集區環境監測站的負責同志告訴記者:“謝三中旁邊的混凝土攪拌站和選煤廠都沒有任何環保審批手續,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淮南市環境監察支隊已經對兩污染源進行查處,并對其下達了《環境違法限期改正通知書》,同時要求兩企業辦理相關環保手續,但是兩企業一直沒有去淮南市環保局辦理相關手續。4月20日,市環保局對攪拌站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處以10萬元的罰款。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有60天的期限,如果過了60天的期限該攪拌站沒申請復議,也不交納罰款,淮南市環保局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造成環境噪聲污染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噪聲污染設施的情況。”第六十一條則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記者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