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田東法庭里雙方當事人因家庭瑣事鬧離婚情緒激動,雙方廝打在一起,法官見狀及時制止后,將女方送回家中。
今年45歲的劉某,8年前與蘭英結婚。婚后兩人與公婆同住。今年9月,蘭英因與婆婆發生口角,劉某沒有問明原因卻將蘭英打了一頓,隨后蘭英提出分手并要分割財產。9月20日,劉某向田東法庭求助。法庭工作人員將蘭英一家聚在一起,進行調解,終于使雙方冷靜下來。
矛盾始因
8年前,經人介紹,蘭英嫁給了37歲的劉某。
平時,婆媳關系處得不錯,但婆婆只要一聽到他們夫妻倆有爭吵的一點動靜,就會不問青紅皂白指責媳婦。因此,蘭英頗有微怨。“我和他相差5歲,他應該對我很好,我應該是他手心里的寶,可實際上,我在家里根本沒有地位。”蘭英說著說著抽泣起來。
火上澆油
鬧到今天這樣的地步,其實都因為家庭的瑣事。劉某在外打工,蘭英在超市工作,他們辛苦工作收入卻不高,平時的日常生活開銷基本上都是他們小夫妻出錢。
今年2月,蘭英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向婆婆提出,要生孩子的話,她得休息一段時間,希望婆婆每月能貼500元家用,直到她上班為止。婆婆一開始答應,后來卻反悔了。
4月份,蘭英思來想去,覺得依現有經濟力量無法養育孩子,于是到醫院打掉了孩子。劉某和母親知曉后,非常氣憤,從此矛盾升級。
耐心勸說
“他們兩人的事情,實際上我們已調解過好多次,從4月開始,我參加的調解就有3次,前幾次都有雙方家庭成員參與,最終是不歡而散。今天只有夫妻倆,調解起來應該會好些。”田東法庭崔化冰說。
調解員勸蘭英:“老人總歸是為子女好的,只有表達方式不同而已,你婆婆只有劉某這么一個兒子,婆婆對你也不錯,你們的關系應該可以挽回,以前的事情過去就過去了,今后看劉某的表現。”
看到蘭英的態度有所轉變,調解員們又開始做劉某的工作:“作為男人,平時生活中要管大事,為啥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和老婆吵呢?最不應該的是,母親出來‘插一腳’時,你總是和母親一條心,你讓老婆日子怎么過?”
大家的一席話,句句說在點子上。蘭英不再堅持鬧離婚,劉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雙方當場申請撤回了起訴。
(記者 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