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給駕駛員戴“緊箍咒”
四類車輛六類駕駛員無緣春運
為切實做好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春運機動車駕駛員、尤其是長途客貨運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律法規意識和文明行車意識。日前,交警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在10余家客貨運車輛單位,開展以和諧春節,平安出行為主題的春運駕駛安全教育檢查活動。
1月7日下午,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田家庵一大隊和淮南市田家庵交通分局的相關人員來到淮南市汽車運輸總公司第三客運分公司。檢查人員首先登上汽車查看車上是否配有滅火器,逃生的安全錘是否裝上,安全門開啟是否通暢等。據了解,從1月5日至1月19日,兩部門將對轄區內10余家客貨運車輛單位進行安全教育檢查。
根據省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一律不予核發《春運證》:到期未進行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達到強制報廢的車輛;有3次(含)以上違法記錄未接受處理的車輛;運輸企業(經營業戶)沒有定期維護記錄或運輸企業沒有簽署對車輛安全狀況檢驗審核意見的。
而根據今年春運的新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駕駛人,不得參加春運:在2010年記分周期內因交通違法被記滿12分,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及格的;駕駛證未按規定審驗的;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負有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2010年有兩次超員20%以上或一次超員50%以上的違法記錄的;在實習期內的;未取得相應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
(記者 冉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