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潘集區優化機制提升辦案質效
安徽日報訊 (記者 范孝東)“今年一季度,通過訴前調解和‘簡案’速裁共處理案件450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40%。案件繁簡分流后,法院只用10%的審判資源,就有效解決了40%的案件。”前不久,在淮南市召開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會議上,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院長李修啟介紹了該院實施的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經驗,引起了與會者的興趣。淮南市多個縣區法院負責人表示,將借鑒推廣這一模式。
作為淮南市法院探索專業化審判的試點單位,近年來潘集區法院在現行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制度框架內,堅持以調解為主線,建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有效提升辦案效率,克服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時,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
繁簡分流,首先要對案件進行科學界定。潘集區法院制定了《繁簡分流工作實施細則》,其中規定民事案件中的債權債務糾紛、合同糾紛、離婚糾紛等為“簡案”。值得注意的是,該《細則》還將部分案情簡單、罪名單一的刑事案件和執行數額較少的執行案件也納入到“簡案”之列。
繁簡分流重在“簡案”,其中民商事案件一直是基層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大頭。分流后的“簡案”若能快審息訟,能夠為審判人員集中精力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創造有利條件。為此,潘集區法院通過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設立速裁庭、刑事案件快審和“簡案”執行等4種途徑,分級過濾處理“簡案”。
結合“簡案”的性質和特點,潘集區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訴調對接中心,下設道路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4個專業調解委員會和1個勞動模范綜合調解委員會。今年1月至4月,各專業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07件,占全部民商事糾紛的10%。
潘集區法院還對“簡案”的庭審方式進行簡化,提升庭審效率。“原告僅簡單陳述訴訟請求,被告提出答辯要點,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同步進行,避免庭審的非實質環節重復進行,提升‘簡案’庭審效率。”李修啟介紹,為提升案件訴前調解的成功率,法院還引入訴前鑒定機制,在案件進行訴訟程序之前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對專業性問題進行評估鑒定,評估鑒定意見在訴前作出。“即使訴前調解不成,也能為當事人精準提出訴訟請求提供依據,避免多交訴訟費和案件久拖不決。”
(《安徽日報》6月13日8版報道)